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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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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事务所根据顾问单位的情况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贰万元至伍万元,此外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工作时间及工作情况收取律师费用及其他费用。“律师费用”意指律师事务所为顾问单位办理委托事项而应得的报酬。“其他费用”意指律师事务所为办理顾问单位委托事项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车费、飞机票款、政府收取的工商登记资料调查费、复印费等。
2.          服务内容中的第1、2、3项目不再向顾问单位另行收取律师费,该费用在常年法律顾问费中列支,非顾问单位第1、2项目收取500元/次,第3项目收取2000元。
3.          服务内容中的第4项目,收取500元/次。
4.          服务内容中的第5项目,收取2000元/次。
5.          服务内容中的第6项目,收取1000元/次。
6.          服务内容中的第7项目视法律文件的复杂程度协商收取500--5000元不等的费用。
7.          服务内容中的第8、9、10项目,顾问单位按涉及事项的标的额的1%--2%支付律师费,100000元以下部分2%,100001至1000000元部分1.5%,1000001至5000000元部分1%,但律师事务所每项最低收取律师费为人民币5000元。
8  .          上述费用收取标准仅供参考,最后以双方达成的法律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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