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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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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 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 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 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4) 企业成立时投足资本的验资报告,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投足的验资报告;
  (5) 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资产情况(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企业投资情况(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联营企业、独资公司等);
  (9) 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10) 企业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11) 企业债务人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必要内容)、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2) 企业债权人情况表,列明企业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必要内容)、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3) 企业为他人以及他人为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14)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 债权发生事实与证据;
  (2) 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 债务人最新工商登记单;
  (4)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等情况;
  (5)债权明确无争议的证据,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
  (6)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7)债务人的办公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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