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李凯 律师
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由城市规划部门、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等国家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商、银行、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等多主体参加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任何一个法律环节出现疏忽或失误,都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严重影响到项目开发的正常进行,直至引发巨大的诉讼案件,导致投资利益的损失或丧失。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存在的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有必要在开发过程中,聘请房地产专业律师,为项目开发的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使项目开发合法化、规范化,从而避免法律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全程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项目土地前期开发阶段
1、协助成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协助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为项目公司的内部机构的设立、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制订出具法律意见;
2、协助委托人以投标、竞拍、挂牌交易等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草拟、审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协助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证书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
4、为房地产公司的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意见,草拟相关协议及文件;
5、为房地产项目转让(开发项目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意见,草拟、审核项目转让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协助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报审、报批手续;
6、为委托人的经营利益、项目运作风险控制、项目开发的合法化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实施方案;
7、负责或协助沟通与国土部门的关系,使项目开发运作方案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并顺利实施;
8、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用地的抵押手续;
9、协助委托人确定委托拆迁单位,制定拆迁方案,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拆迁、补偿谈判,协助和被拆迁人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向拆迁部门报送文件档案,草拟、审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0、协助委托人处理因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拆迁等引起的各类纠纷。
二、项目建设阶段
1、参与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方的资质以及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调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2、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审核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文件;
3、草拟、审核项目设计合同、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等;
4、草拟、审核各类分包合同,包括防火防盗门工程、基础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燃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强弱电系统工程等;
5、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总包方提出的专项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队伍素质和履行能力,审查确定专项工程分包合同;
6、协助委托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为委托人依法履行各类工程合同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合同风险;
8、协助收集和运用有关工程建设资料,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等的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工程索赔和反索赔谈判;
9、草拟、审核各类建材、设备的采购、加工合同,包括电梯、发电机等设备的采购和洁具、涂料等建材的采购;
10、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甩项工程等的验收工作,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11、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造价,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提供相关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2、协助委托人建立切实有效的项目保修与工程分项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金条款等;
13、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保险,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和效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4、协助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工程验收提供法律意见;
15、为委托人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提供法律意见,并草拟、审核相关合同及文件;
16、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7、协助委托人处理因工程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引起的各类纠纷。
三、项目经营阶段
1、参加与销售代理商的谈判,草拟、审核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2、参加与项目策划、广告代理商关于项目策划、广告代理事宜的谈判,草拟、审核相关合同;
3、协助审核售楼书、楼盘模型、样板房、报刊广告,确保项目广告宣传的合法性;
4、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草拟、审核、完善项目《购房须知》、《认购书》、《房地产买卖预售(现售)合同》补充条款等销售法律文件;
6、参加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按揭贷款的谈判,草拟、审核相关商品房贷款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
7、草拟、审核《前期委托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8、草拟、审核《入伙通知书》,协助办理业主入伙交楼手续;
9、草拟、审核《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10、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代办登记、产权过户和合同公证手续,协助确定税费负担等;
11、草拟、审核商品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提供律师见证,代办租赁登记手续;
12、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拖欠楼款、迟办按揭、迟办入伙等违约行为代表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业主出具律师函、提供解决方案;
13、协助处理有关房屋质量保修引起的纠纷;
14、协助处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与业主产生的各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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